第五品 如理实见分

金刚经注解评论49阅读模式

“须菩提!于意云何?可以身相见如来不?”“不也,世尊!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。

色身即有相,法身即无相。色身者,四大和合,父母所生,肉眼所见。法身者,无有形段,非有青黄赤白,无一切相貌,非肉眼能见,慧眼乃能见之。凡夫但见色身如来,不见法身如来。法身量等虚空,是故佛问须菩提:“可以身相见如来不?”须菩提知凡夫但见色身如来,不见法身如来。故言:“不也,世尊!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。”

何以故?如来所说身相,即非身相。”

色身是相,法身是性。一切善恶,尽由法身[14],不由色身[15]。法身[16]若作恶,色身[17]不生善处。法身[18]作善,色身[19]不堕恶处。凡夫唯见色身,不见法身,不能行无住相布施,不能于一切处行平等行,不能普敬一切众生。见法身者,即能行无住相布施,即能普敬一切众生,即能修般若波罗蜜行,方信一切众生同一真性,本来清净,无有垢秽,具足恒沙[20]妙用。

佛告须菩提:“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。若见诸相非相,即见如来。”

如来欲显法身,说一切诸相皆是虚妄。若见一切诸相虚妄不实,即见如来无相之理也。

〖注解〗

14、15、16、17、18、19.此处数“法身”、“色身”,《卍续藏经》本与《五家解》本均同。坊间流通本,“法身”、“色身”正好颠倒,误。
20.原本作“河”,据《五家解》本改作“沙”。

匿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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